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精品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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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1
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2
“比尔,等一下,我的脚受伤了。”这是一个受伤的人在绝望中说出的话,这就是我今天读的一本书,它是一本让人们读了后会对生命感到敬畏的书——《热爱生命》。
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努力前行、为生存抗争的故事:有两个美国人一起来到了最为人烟稀少的地方,但同时也是最能让人发财的地方——铜钱沙河,他们在返回的途中遇上了一条小河,而后面的人却不小心被小河里的一块石头绊倒了,可前面的那个人——比尔却没有理他,而那一个被绊倒的人却只好被迫停了下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那个人与死神作斗争,一路上,他与作文病狼斗争,最终他把狼杀死了,他本以为自己要死了,但他在最后时刻看到了一只船停在了离他十英里的地方,经过自己的努力,最后他终于获救了。
他在一路上遇到的困难还少吗?他被比尔丢弃,又一路上没有食物,再加上他心里的恐惧十分多,甚至还有一只病狼跟在他后面希望他比它先早死一步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他没有放弃,他一直在坚持着,当他的嘴吃不下东西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没有,当那头病狼想吃他的时候他放弃了生存了吗?没有,他还用尽全力把病狼打倒了。
生命的意义就是:不屈服,永远奋斗,对生命永远充满热情。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3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4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5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6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的最著名的短篇小说。
在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两位淘金者缓步而行,然而主人公在受伤后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接下来的几天,他无时无刻都受尽饥饿和伤痛所带来的折磨,他最终选择放弃金沙,随后,又遭遇了一头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最终,他喝到了狼血,使生命绽放出光彩。
读完本书,我不禁暗暗咂舌-这是多么令人认真思考人类自身的一本书啊!
这本书创作于工业革命时期,由于时代背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美国掀起了淘金的浪潮,人们涌入阿拉斯加。伦敦与他的哥哥便是其中的人。本书将当时时代背景下人性的丑恶所写了出来。当黄金到手后,之前同甘共苦的朋友便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这毫不掩盖的折射出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温情”、“友爱”、“互助”,变得多么熟悉而陌生!
我也感叹自然界的强大,在自然界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主人公虽然淘得金沙,却受尽自然解锁带来的险恶环境的折磨,在理智面前他不得不将历经千辛万苦所得的金沙一分再分,最终抛弃。
本书中还有一个细节引人注目-“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吸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此时此刻,人类在自然面前也不过是其一部分。在没有了刀和猎枪-蜕去文明的外壳后,他和狼一样,都是两只生灵,没有了人兽之分,人回到了最初点,他们此刻没有谁高贵,低贱,有的仅仅是最原始的求生欲。我也想起我年幼的弟弟问我:“有没有什么动物专门吃人?”我茫然了。诚然,的确是没有的。但万一有呢?我想到那时,人类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地位-人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其一个普通成员。
生命的热爱,不能有高低贵贱之分,自然界中,每个生命都平等,每个生命理应热爱生命,平等对待。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更加深刻了。那个人活了下来,也许,他后半生会发一笔大财,成为百万富翁,也许他会成为一家小店的老板,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他可以用这后半生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他还有用不完的能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8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9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林子
热爱生命读后感100字篇10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