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传统饮食礼仪
礼产生于饮食,同时又严格约束饮食活动。不仅讲求饮食规格,而且连菜肴的摆投也有规则,下面是小编收集推荐的中国古代传统饮食礼仪——待客之礼,欢迎阅读参考。
古代传统饮食礼仪
如何以酒食招待客人,《周礼》、《仪礼》与《礼记》中已有明细的礼仪条文,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礼仪的具体内容。
首先,安排筵席时,肴馔的摆放位置要按规定进行,要遵循一些固定的法则。带骨肉要放在净肉左边,饭食放在用餐者左方,肉羹则放在右方;脍炙等肉食放在稍外处,醯酱调味品则放在靠近面前的位置;酒浆也要放在近旁,葱末之类可放远一点;如有肉铺之类,还要注意摆放的方向,左右不能颠倒。这些规定都是从用餐实际出发的,并不是虚礼,主要还是为了取食方便。
其次,食器饮器的摆放,仆从端菜的姿式,重点菜肴的位置,也都有陈文规定。仆从摆放酒壶酒樽,要将壶嘴面向贵客;端菜上席时,不能面向客人和菜肴大口喘气,如果此时客人正巧有问话,必须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呼气和唾沫溅到盘中或客人脸上。上整尾鱼肴时,一定要使鱼尾指向客人,因为鲜鱼肉由尾部易与骨刺剥离;上干鱼则正好相反,要将鱼头对着客人,干鱼由头端更易于剥离;冬天的鱼腹部肥美,摆放时鱼腹向右,便于取食;夏天则背鳍部较肥,所以 将鱼背朝右。主人的情意,就是要由这细微之处体现出来,仆人若是不知事理,免不了会闹出不愉快来。
再次,待客宴饮,并不是等仆从将酒肴摆满就完事了,主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要作引导,要作陪伴,主客必须共餐。尤其是老幼尊卑共席,那麻烦就多了。陪伴长者饮酒时,酌酒时须起立,离开座席面向长者拜而受之。长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才返还入座而饮。如果长者举杯一饮未尽,少者不得先干。长者如有酒食赐与少者和僮仆等低贱者,他们不必辞谢,地位差别太大,连道谢的资格都不给。
侍食年长位尊的人,少者还得记住要先吃几口饭,谓之“尝饭”。虽先尝食,却又不得自己先吃饱完事,必得等尊长者吃饱后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饭时还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随时要准备回复长者的问话,谨防发生喷饭的'事。
凡是熟食制品,侍食者都得先尝一尝。如果是水果之类,则必让尊者先食,少者不可抢先。古时重生食,尊者若赐你水果,如桃、枣、李子等,吃完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须怀而归之,否则便是极不尊重的了。如果尊者将没吃完的食物赐给你,若盛器不易洗涤干净,就得先都倒在自己所用的餐具中才可享用,否则于饮食卫生有碍。
尊卑之礼,历来是食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于父母,下属对上司,少小对尊长,要表现出尊重和恭敬。对此,不仅经典立为文,朝庭著为令,家庭亦以为训。《明史·礼志十》有“庶人相见礼”,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两度下令,都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礼仪。
洪武五年(1372年),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谒拜之礼,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长者居上。十二年(1379年)令,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
古代的许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礼作为家训的训条,教导子孙谨守。清人张伯行《养正类编》卷三引《屠羲英童子礼》,就提到这样的训条:
凡进馔于长,先将几案拂试,然后双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洁,肴蔬必序列。视尊长所嗜好而频食者,移近其前,尊长命之息,则退立于傍。食毕,则进而撤之。如命之侍食,则揖而就席,食必视尊长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将毕,则先毕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随置之。
吃中餐使用筷子的禁忌
1、三长两短:
这意思就是说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的放在桌子上。这种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以后是要装进棺材的,在人装进去以后,还没有盖棺材盖的时候,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
2、仙人指路:
这种做法也是极为不能被人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这在北京人眼里叫“骂大街”。因为在吃饭时食指伸出,总在不停的指别人,北京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对方时,大都带有指责的意思。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同骂人是一样的,是不能够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种意思,那就是吃饭时同别人交谈并用筷子指人.
3、品箸留声:
这种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发出咝咝声响。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生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同样不能够允许。
4、击盏敲盅:
这种行为被看作是乞丐要饭,其做法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因为过去只有要饭的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其发出的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与施舍。这种做法被视为极其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5、执箸巡城:
这种做法是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知从哪里下筷为好。此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且目中无人极其令人反感。
6、迷箸刨坟:
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7、泪箸遗珠:
实际上这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失礼,同样是不可取的。
8、颠倒乾坤:
这就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使倒,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9、定海神针:
在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也是不行的,这是被认为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在吃饭时作出这种举动,无异于在欧洲当众对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不行的。
10、当众上香:
则往往是出于好心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被会人视为大不敬,因为北京的传统是为死人上香时才这样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饭中,无异是被视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所以说,把筷子插在碗里是决不被接受的。
11、交叉十字:
这一点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在用餐时将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不对的,为北京人认为在饭桌上打叉子,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质一样,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敬,因为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这也就无疑是在否定自己,这也是不行的。
12、落地惊神:
所谓“落地惊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因为北京人认为,祖先们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搅,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但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应当赶紧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该惊动祖先,然后再将起筷子,嘴里同时说自己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