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在道路上,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除了遵守交通法规,我们也要掌握一定的交通礼仪,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滑冰鞋与飞轮鞋。
二、乘车安全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四、拨打122交通事故台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或向旁人求助报警。
2.发现所在或路过地点,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
3.拨打122报警时,要讲清楚发生交通事故的准确地点、肇事车辆及伤害情况。
4.如肇事车辆逃逸,报警时要讲清楚车牌号码、车型、车的颜色及逃逸方向。
5.不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围观,防止自己受到伤害。
6.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时,也可拨打110。
有关骑车礼仪要求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
(2)礼让行人,红灯不越线,黄灯不抢行。
(3)进出有人值守的大门,下车推行,以示尊重。
(4)拐弯前先做手势示意。
(5)在动车专用道和人行便道行驶,勾肩搭背、相互追逐、曲折行驶,在市区骑车带人和带超长、超宽物品,都是常见危险行为。
行人礼仪要求
行人之间要互相礼让,马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比肩接踵,因此要提倡相互礼让。
遇到老、弱、病、残、孕要照顾他们。在人群特别拥挤的.地方,要有秩序地通过,万一不小心撞了别人或踩着别人的脚,要主动道歉。如果是别人踩了自己的脚或碰掉了自己的东西,应表现出良好的修养和自制力,切不可口出恶言,厉声责备,如,口出“干什么!”“你没长眼睛啊?”之类的粗言,而应该宽容和气地说:“慢一点,别着急。”
走路时不要边走边吃东西。
这既不卫生,又不雅观。如确实是肚子饿或口渴了,可以停下来,在路边找个适当的地方,吃完后再赶路。走路时要注意爱护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随手抛弃脏物。
问路态度要诚恳,语言文明,问完要致谢
如遇人问路,要热情帮助,不能置之不理,若不知道,要向对方说明。
保持适当距离。
行路时应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过于接近他人(伸手可及、抬腿可及),易造成他人紧张和不自在,易产生误会。通常情况保持3米开外较为合适。 九、候车时的文明礼仪
候车时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等候车辆,不要站在车道上候车。
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