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安全倡议书
遵守交通安全倡议书(最新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能够利用到倡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倡议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遵守交通安全倡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遵守交通安全倡议书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交通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发达的现代交通在为我们带来便利和舒适的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为提高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向全体学生倡议全社会共同关注小学生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穿马路,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
2、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座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交通工具。
3、杜绝乘坐超员超载车。
4、在上学和放学途中,请不要闯红灯、不要互相打闹。
5、禁止乘坐无证驾驶司机的黑车。
当你忽视交通法规的时候,当你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时候,你是否看到曾经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曾经的欢声笑语瞬间销声匿迹;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间残缺不堪!多么希望生活的每一天都是五彩缤纷,多么希望每一天都能成为最美好的记忆,多么希望每一天都是最难忘的纪念日。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注意安全。同学们,态度决定一切,让我们端正态度,正视安全隐患,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安全无小事!生命价更高。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而且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和发展,让我们珍惜生命,珍爱未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抵制陋习,远离事故,做一个讲文明、守法纪的好学生。
遵守交通安全倡议书2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自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颁布施行,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并进一步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也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市廉政办、市文明办、市交巡警大队特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提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学习、带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杜绝酒后驾车,争做文明交通的表率和践行者。
二、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开车的人员不劝酒、不敬酒,并严格提醒开车的人员酒后不驾车。
三、发现他人酒后驾车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坚决制止酒后驾车行为,坚决不搭乘酒驾车辆。
四、严格执行苏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规定。
五、提倡文明安全驾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的管理,不闯红灯、不乱停车、不超速、不超员、不往车外乱扔废弃物、礼让斑马线行人。
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模范执行禁酒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文明交通活动之中,以严明的法纪杜绝酒驾行为,以实际的行动树立良好形象。
关爱生命,文明交通。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请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一起创造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城市更靓丽、生活更美好、家庭更幸福!
遵守交通安全倡议书3
安全平稳的校园环境是全校师生快乐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基础。目前,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校内人员和机动车辆与日俱增,交通事故隐患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校内交通行为,现发出校园交通安全倡议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交通安全观念
交通安全心系你我他,请大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法规,本着对学校、对家人和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二、遵章行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1.机动车校内行驶时,做到“三要”和“七不”:要遵守交通规则,要减速慢行,要避让行人;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鸣喇叭,不随意驶入教学区域,不与学生争抢道路,不在学生跑操时行驶,不得酒后校内驾车,不得急转弯。
2.非机动车校内行驶时,做到“四要”和“十不”: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要靠右行驶,转弯时要放慢车速,通过坡度较大路面时应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骑车时不载人、不戴耳塞听音乐、不双手离把、不打手机、不吃零食、不搭肩并行、不互相追逐,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拐弯,不与机动车抢道;
3.任何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停放,做到“两要”和“三不”:要在指定区域停放,要有序停放,不占道停放、不随意停放,不在绿化带上停放;
4.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无人行道,则靠路边右侧行走;在桃李桥上行走时,要在桥两边的人行道上行走;与他人结伴行走时,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逆向行走;过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学会避让,爱护校内交通设施
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大家要学会分辨危险、避免危险和应对危险。
1.学生往返东西校区上课要走校内桃李桥;
2.大雾天气开车要在可见度内开雾灯减速慢行,非机动车要靠右推行;霜冻或雪冻天气开车要严格按照交通提示通行;
3.学会简单的自护、自救方法,做到防范于未然;
4.爱护校内交通标志、标线,不随意移动、遮挡甚至破坏交通标志、标线。
四、身先示范,争做文明交通标兵
校园交通安全靠大家,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自我监督和执行。号召大家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应尽快向保卫处反映;要教育和劝告周边的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营造一个道路畅通、交通和谐、出行文明的平安校园。请各部门、各学院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主题班会等形式将倡议传达到每一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安全倡议书4
各位家长朋友:
5月11日下午,我区斜口发生一起在校初中生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乘坐摩托车的1名7岁儿童现场死亡和3名驾乘摩托车的初中学生不同程度受伤,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这起涉及学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校园交通安全警钟。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遏制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倡议如下: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开展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律要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牢固的遵法守规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2、面向学生家加强
交通安全宣传,确保学生上放学和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明确家长的'校外监护责任。通过校园、家庭的共同携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全力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
3、未满12周岁学生不得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12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上路,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
4、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车辆自重不超过55公斤,且必须配置骑行动力脚踏)。
5、严禁小学生驾驶、乘坐各种电动两轮、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严禁小学生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6、严禁非制式校车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家长驾驶私家车接送孩子的,原则上只允许接送自家的学生。
7、凡发现黑校车接送学生及其他违法接送学生行为的,要立即现场予以制止,并及时告知学校,也可以报警或联系交警中队,依法及时查处,坚决予以取缔,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