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室安全防范的通知
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失泄密等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办公室安全防范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办公室安全防范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学校办公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现将办公室防盗失窃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对办公室门窗牢固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立即上报相关业务单位进行整改。
2、要健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要落实。
3、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办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办公室人员离开时注意关锁门窗,防止人走空门现象。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办公室放有笔记本电脑、相机等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必须采取完善的保管措施进行保管,尤其要落实双人保管制度。
假期即到,我们提醒各位师生员工一定要提高对财产安全的保护意识,加强防范,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性,完善防盗失窃措施,确保财产不受损失。
有关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通知
集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各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集团财产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现通知如下:
1、下班后,请关闭电脑,并切断各自的插座电源,以防发生火灾;
2、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同事,请务必关好办公室的门、窗,切断电灯、
电扇、空调、饮水机、打印机等设备电源。
以上事项内容,行政人事部会指派工作人员不定时抽查,一经发现,将作以下处罚:
1、第一次发现:未造成损失者,提出严重警告,并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
如造成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
2、第二次或以上:除第一条处罚外,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处罚50元/次;如无法确定责任人,则对办
公室内所有员工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上述罚款直接在当月工资内
扣除,并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防火安全重要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 公司安全,现将有关防火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部门一定要做到人走断电、 断水, 熄灭烟头, 锁好门窗, 特别是电热台板,一定要切断电源。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操作, 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严禁在一个插线板超多接头、 超负荷用电。
2、 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煮食; 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员工 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切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请公司各同事加强个人家庭水、电、气的检查,发现隐患 要及时根除,一定要做到人走断电、断水,关闭燃气,锁好门窗。
5、各部门人员在上下班、回公司处理事务时,请严格遵守交 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最近以来,我县持续干旱,气温偏高,风疾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逐渐增高,一些乡镇开始出现森林火灾,给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盛世兴林,防火为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既是践行“”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定要强化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火灾高发的势头。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森林防火工作,认真督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防火预案执行情况,真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立春已过,春耕生产在即,人为野外用火频繁。各乡(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火源管理。一是严禁野外用火。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戒严令,严禁农民烧秸秆,遇到高火险天气,要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二是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各级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和林业公安要加大对重点山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不留死角。要对各瞭望台充实人员,强化力量,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三是加强生产用火指导。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人员进行指导,提供生产用火保障。要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气候不适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开设好防火线不烧,未做好准备不烧,严防失火。四是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乡(镇)务必严加防范。要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加强管理,实行重点防范。五是管住重点人员和重要部位,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六是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县林业公安股要认真履行职责,与防火部门密切配合,对每起违章用火行为,都要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严肃处理。
三、科学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昼夜温差不大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扑火队员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由精干的专业队实施,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各乡(镇)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防扑火常识;重点地区,要通过张贴标语、组装宣传车、发放防火小册子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在惨痛的教训中得到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五、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防火工作重在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贵在积极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认真督查各项措施及责任的落实。乡(镇)长是本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因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发生火灾后有关领导不及时赶赴火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火情,对虚报瞒报森林火灾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落实带班领导,遇有火情,领导要靠前指挥,现场组织处置,把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