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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室消防安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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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员工以及公司的消防安全,在公司内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以外,还要制定完备的消防安全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办公室消防安全守则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关于办公室消防安全守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六条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热快、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七条各类实验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

第八条高层建筑配置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系统,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核后的防火设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全校各部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三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在消防工作中,违反消防法规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处理。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办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卫部认真做好饭店各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未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配电室、电梯机房、锅炉房、空气调节器机房、水泵房、液化气站、油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手续,由当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向上级报告。

5、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制度、停电检修制度。

6、清洗、维护发现机及其附属设备时,必须切断发电机的“功能选择”开关,工作完成后恢复正常。

7、在高压室内进行工作、检修时,至少有两人在场。摇测或检修电容和电缆前后应充分放电。

8、事故处理及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和运行日记上。

9、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由低压到高压,由分开关到总开头顺序进行。送合闸的顺序与之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10、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

11、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制度。必须按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结线图。

12、电动合开关时,应注意电流表的变化。

13、当两路或多路同时使用转为一路负担时,要注意转换相应的硅整流操作电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违章用电:

(1)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者;

(2)定时电力用户规定时间以外使用电力者;

(3)在电价较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较高的用电类别的电气设备者;

(4)私自移动电业局的电度表、线路或其它供电设备以及攀登电杆操作设备者;

(5)未经电业局同意,向其它处所转供电源或自行引入备用电源者;

(6)私自改变用电类别者;

(7)使用经电业局规定暂停使用的电气设备者。

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人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真正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高热功率设备。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

四、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堆放物品。

六、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七、宣传板、模型等易燃物要远离暖气放置。

八、值班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再次检查室内用电情况,确认电器设备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离开。

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加强平时检查,遇到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十一、值班人员要熟悉火灾隐患性,熟练掌握一定的防火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十二、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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