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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估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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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估值程序

金融资产的估值程序包括:选择估价方法、确定估价基准日及价格、收集资料、对资料进行分析、应用估价方法计算估价、确认估价结果、编制估价报告及签署、监督与审核估价程序。它们是保证金融资产估值公正、准确的重要环节。

金融资产应用估价方法计算估价

一般进行金融资产的估值,本质就是把一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现值。这里有两组变量需要考虑,一是未来现金流,二是折现率。折现率通常用必要收益率来担当。而必要收益率的本质是所有资产在未来所获得的平均收益率,其来源于平均利润率,当然最终来源于专业化与劳动分工导致的生产效率的提高。从理论上讲,必要收益率依赖于资产在未来的收益,因为折现毕竟是把未来值折算成目前值的过程,但是未来不可预测,因此通常情况下作为简单化处理,就把过去资产平均收益率作为未来必要收益率。这个必要收益率包含了无风险时间价值与风险价值。

在必要收益率或折现率确定之后,最为困难的部分是确定未来现金流量。未通常的金融经济学、证券投资学等类教材都是假设上面这些简单的现金流规律,然后通过一些数列求和办法与积分办法来求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这就算作是资产的价值了。

实际上,从系统科学和数学的角度,可以从人们获得信息的层次上将金融资产定价模型分为下面四个层次:

第一是完全确定性的定价模型,这主要通过一些初等数列模型和初等微积分来完成。

第二是随机性,即知道变量变化的概率分布,这主要通过一些概率模型来完成。

第三是只知道未来的一些可能性,但是不知道未来概率分布。这时候就只能采用一些所谓乐观、悲观准则来进行决策。比如悲观的人就假设未来现金流量很少,按最低现金流进行计算。乐观的人就按最大现金流进行计算。

第四是根本不知道任何信息,于是人们就诉诸于直觉了。

金融资产确认估价结果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的总和。其计算公式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获得短期投资收益而持有的可交易的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通常被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并按照其账面价值进行计量。本文将介绍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账面价值的概念和计算方法。

一、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购买并持有的可交易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这些资产通常被视作企业的短期投资,其目的是为了获取短期的投资收益。

与长期投资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通常在较短时间内就会被出售或赎回。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主要取决于市场价格的波动,而不是企业长期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什么?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该类资产的估值金额。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定期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计量,以反映其市场价格变化和企业的投资收益情况。

通常而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由以下因素决定:

1、初始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是指企业购买该资产时所支付的现金或其他等价物的金额。企业需要将这一成本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并在后续的计量过程中进行调整。

2、市场价格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还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果市场价格上涨,则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也会随之上涨;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则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也会随之下跌。

3、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还受到企业的投资收益的影响。如果企业赚取了投资收益,则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也会相应上涨;反之则下跌。

金融资产编制估价报告及签署

自2004年国内首支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以来,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飞速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底,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达到27.65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投资债券、存款、股票和基金等资产,其中债券类投资占比已达到60%以上。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产品的价值,理财产品一般会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对其进行评估,而估值方法的切换则会对理财市场和债券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一、银行理财估值方法的演变历程

银行理财估值需要同时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的双重要求,在银行理财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根据市场的发展因时因势进行调整,总体大概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资管新规发布前的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主要采用摊余成本法

2004年至资管新规发布前,银行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型为主。理财产品通常采用资金池的运作模式,将发行多款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汇集成一个“大池子”,进行统一管理和投资,资金池中的资产一般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第二阶段:资管新规过渡期“净值化”转型,符合条件的产品可使用摊余成本法

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发布后,银行理财开启“净值化”转型。根据相关规则,到2021年底的过渡期内,市场上新老产品并存,其中老产品为预期收益率型,新发产品为“净值型”。

资管新规规定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未完全禁止采用摊余成本法。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时,除通过SPPI测试,还应定期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同时,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理财产品应当满足偏离度限制,即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价格与资产管理产品实际兑付时金融资产价值的偏离度不得达到5%或以上。

第三阶段: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全面“净值化”,鼓励市值法,摊余成本法逐步退出

2022年资管新规正式实施,银行理财迎来全面净值化的新时代,除少量难以消化的老产品外,所有理财产品都转变为净值型。

资管新规鼓励使用市值计量,满足特定条件的产品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与资产新规过渡期内相比,过渡期结束后不允许再存续或者新发摊余成本法的定开型理财产品,因此目前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的理财产品主要包含两大类:一是符合条件的封闭式产品,这类产品的期限不得低于90天,并控制偏离度不超过5%;二是现金管理类理财采用“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2021年6月,现金管理类理财新规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偏离度要求细化为正偏离度绝对值0.5%、负偏离度绝对值0.25%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阶段,净值型理财产品的估值方式通常为单一估值方式,即所有资产采用市值法或摊余成本法。

第四阶段:2022年“赎回潮”后,推出混合估值法产品

2022年11月和12月债市赎回潮后,兼具稳定估值、平衡收益的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浮出水面。混合估值法是指单一产品的估值方法包含摊余成本法、市值法等多种方法。这类产品对满足监管规定的部分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将收益平滑到资产到期前的每一天,提高组合对市场风险的免疫程度,收益确定性更高;对部分资产采用市值法估值,利用市场波动获得资本利得,根据不同的市场条件,采用更加丰富的投资策略,提高收益弹性,增加收益来源。

二、银行理财估值方法对债券市场波动的影响

由于估值规则的改变,银行理财产品对于债券市场的影响也出现较大的变化。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前,银行理财是债券市场的重要配置力量,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后,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属性明显增强。

(一)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时期,银行理财是债券市场的重要配置力量

资管新规发布之前的预期收益率型的老产品,一般不展示产品的净值,仅展示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这类产品为背后统一的“资金池”提供资金来源,并由“资金池”中的资产提供多款理财产品的收益来源。同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与资金池实际收益率定价分离。这种模式下,不论实际投资业绩如何,产品管理人均会兑付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承诺的或隐形承诺的收益,产品隐含着“刚性”兑付预期。如果债券价格暂时出现下跌,由于定价分离,投资者仍能获得预期收益,产品价值波动感受不明显,当市场修复后,产品价值随之恢复。此时,银行理财产品的抗波动能力较高,配置属性较强。当债券收益率上行时,资金池发挥“安全垫”作用,投资者几乎感受不到市场波动引发的资产价值下挫。与此同时,理财资金甚至可以在价格具有性价比时进入债市购买债券,稳定市场。

(二)2021年部分成本法资产估值切换,理财减持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

资管新规发布后,预期收益率型产品逐步转换为净值型。此前,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中,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通常采用成本法估值,2021年整改后需采用市值法计量,该类资产对利率波动更为敏感,会加大产品净值波动。为降低产品的潜在市场风险,银行理财减持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导致相关券种收益率大幅上行,2021年8月至9月,上行幅度达到40~50BP,各等级信用利差走阔。同时,市场担心银行理财遭遇赎回、资产端配置久期缩短等,交投情绪转向谨慎,推动利率债一度小幅上行;信用债市场卖压明显增强,多头保持一定观望情绪,收益率持续小幅上升。

(三)全面净值化背景下理财赎回的负反馈机制

2022年银行理财开启全面净值化,产品通常需要采用市值法估值,符合特定条件的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投资者每个交易日均能看到净值的涨跌,产品净值波动幅度加大,刚性兑付被打破。在债牛时期,理财产品净值大多上涨,投资者多数只能体验到理财净值化带来的红利,但对市场波动体会不深。然而,当债券市场价格出现下跌,理财产品的净值下降,由于投资者习惯了此前银行理财产品的刚兑属性,短期内难以适应账户亏损,为避免亏损进一步发生,投资者可能大面积赎回产品,从而更加推动债市下跌,产生“净值下跌→产品赎回→出售资产→净值下跌→更多产品赎回”的负反馈机制。

(四)混合估值法产品推出吸引理财资金回流

赎回潮后,市场风险偏好有所下降,银行理财部分资金流出,理财规模出现萎缩,资产规模亦出现下滑,截至 2022年底,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资产合计29.96万亿元,较年初下降3.94%;持有信用债占比较上年同期减少2.47个百分点。

为应对净值波动风险和理财赎回压力,2022年底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重出江湖”,这类产品净值波动平滑,风险较低,一定程度上吸引了理财资金的回流,但由于产品主要投向中短期限且不含权的品种,因此较为利好中短端和中高等级品种的债券。2023年初,为吸引稳健且渴望相对高收益的投资者,多家银行理财推出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在降低波动的同时又能增强收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相关资金回流到债市。同时,因为2022年末理财赎回负反馈机制下信用债超调,此次高等级中短期信用债受到追捧,助推其收益率下行。

总体而言,估值方法的改变导致银行理财由债券市场的典型配置力量转变为交易属性较强的投资者。2018年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后,在债市大幅波动时,可能引发客户的赎回和债券的减持,市场波动有所上升。在负反馈导致赎回潮的情况下,流动性较高的品种如利率债和同业存单最早受到影响,其次是信用债,接着是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等。而在资产再平衡过程中流动性较好的品种估值修复更快、更显著。然而,各类机构行为的调整只能在短期内改变债市走势,不会影响市场的长期趋势,债市走势根本上还是由基本面和政策面等决定。

三、银行理财估值方法的发展趋势及建议

资管新规的目的在于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市值法估值产品可以更加精确、实时地体现底层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提升风险定价效率和理财产品的规范性,将是未来发展的主流。在银行理财全面净值化的初期,投资者的净值化思维还未能完全转变,市场各方需要磨合一段时间,建议可以先发行混合估值型产品作为过渡。未来,随着投资者教育的逐步加强,管理人产品管理能力的增强,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断创新理财产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适时发行市值法估值的理财产品。

净值化转型后,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加大或成为常态,市场机构和投资者应正确认识银行理财净值化给债市带来的影响,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全面提升资产配置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着力完善投研体系,切实增强投研能力,特别是提高资产管理和流动性管理水平,在监管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扩大投资范围和品种,分散投资,引导理财产品提升投资组合的多元性、抗风险能力和总体收益,在面临市场波动时可以降低单一资产和机构之间的同质性引发的风险,并在超调资产中寻找机会;

二是,积极丰富市值法估值理财产品类型,加快建立中长期产品体系,结合自身的市场定位、客户特点和专业能力,顺应市场动态研发新产品,深入挖掘特色化服务,增强差异化竞争优势;

三是,研究构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融合各类资产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预警模型,加强投资部门与客户关系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等的沟通,提高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建立应对集中赎回和管理流动性风险的预案和机制;

四是,稳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增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投资者提供探讨交流市场情况及投资策略等的平台和机会,特别是市场大幅波动时,做好与客户的沟通说明工作,提高其市场波动容忍度,不盲目追涨杀跌,培育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促进银行理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优化债券市场做市机制,提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债券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激励措施,更好地发挥做市商市场流动性提供者的作用,从实际出发为做市商提供税费减免、快速服务通道、业务发展便利等政策措施,提高做市收益、降低做市风险,从根本上推动做市功能的有效发挥。鼓励做市商对不同债券、不同期限的券种进行报价,促进债市流动性的提升,增强市场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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